根据《衢州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轮审制度》(衢院审【2013】2号)的要求及年初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成立审计小组,自2023年3月13日起对科研处处长吕梅蕾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小组在工作期间,按照依法审计、廉洁审计和文明审计的要求,接受全校师生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同时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的反映和举报。
审计时间:2023年3月13日起
审计小组工作地址: 衢州学院行政楼224办公室
邮箱:qzxysjc@qzc.edu.cn
电话:8026559;13957036670
衢州学院审计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