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实资处处长肖俊建同志
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衢州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轮审制度》(衢院审【2013】2号)的要求及年初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成立审计小组,自2022年9月5日起对原实资处处长肖俊建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小组在工作期间,按照依法审计、廉洁审计和文明审计的要求,接受全校师生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同时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的反映和举报。
审计时间:2022年9月5日起
审计小组工作地址: 衢州学院行政楼224办公室
邮箱:qzxysjc@qzc.edu.cn
电话:8026559
衢州学院审计处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