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师教育学院院长贵志浩同志开展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公告
根据《衢州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轮审制度》(衢院审【2013】2号)的要求及年初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决定成立审计小组,自2021年5月13日起对教师教育学院贵志浩同志2017-2020年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审计小组在工作期间,按照依法审计、廉洁审计和文明审计的要求,接受全校师生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的监督,同时接受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的反映和举报。
审计时间:2021年5月13日起
审计小组工作地址:行政楼224室
邮箱:qzxysjc@qzc.edu.cn
电话:8026559;13567057062
衢州学院审计处
2021年5月6日